袖里乾坤(1 / 2)
第二天一早,沈志成起床后吃了早餐,去外面火葬场晨练了一会,回来的时候胡老四立刻就下了逐客令:“你别待太久把那些人招过来了,我可是不问江湖事了。”
他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收起那本古卷就要出门,胡老四又叫住了他。
“你兵刃功夫用的如何?”
沈志成歪了一下头:“不赖。”
胡老四扔出了一个棍状物件,沈志成单手接住,略微一掂量,此物不轻不重,他张开手掌一看,此物长约半尺,浑身碧绿,看着虽然像是木头材质,但手中的触感更像玉石,此物的一头还系着手链可以戴在手上。
沈志成舞动了一下手中的小短棍,发现短棍中间有个缝隙将短棍均匀地分成了两半,他扭动了一下短棍下半部分,一声机括声响起,这半尺短棍忽然弹出了半尺利刃。
“好做工。”沈志成摸了一下刀刃,锋利的很,吹毛断发轻而易举,这短棍的材质自己居然看不出来,绝对比钢铁要坚硬得多,他要想收回刀刃,只需拉动短棍一头的手链,这短棍就会自动收起来了。
“这掌棍剑赠送于你,这东西可是糅合了古时候和现代科技的产品,掌棍部分乃是罕见青铁竹和最有韧性的斗牛筋组成,这里面的工匠手艺可以说是鲁班再世了,不比金刚伞差,而这刀刃是由现代钛合金打造,其中价值也不我说了吧。”
沈志成微微一笑:“我还以为你不会接受新的东西呢。”他耍了几下这掌棍,是越把玩越喜欢,其重量长度都十分适合他的心意,冷兵器要重才有破坏力,要锋利才有杀伤力,要坚固才有持久力,这三样这掌棍都做到了。
胡老四又接着说道:“此物唯一的缺憾就是短了点,一寸长一寸强,但是总比手无寸铁强,而且此物还可以绑在臂膀之中,随时拿出来应敌,我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作袖里乾坤。”
沈志成看着手中的掌棍说道:“袖里乾坤?好名字,这掌棍几乎满足了我对短兵器的所有需求,是个好玩意。”
他戴上手链,又将掌棍藏于袖内,平时要用的时候只需要一甩一抖就可以拿出来用了,拳脚功夫终有疲软的时候,手里有兵器怎么说都强一点。
沈志成回到了自己的奔驰大g前,查看一下车子周围和车门上自己留的机关有没有被破坏,在发现无人动过自己的车子后,沈志成开车离开了火葬场。
“这鬼影八成没想到我晚上会来这里借宿,但不久还是会找过来的,我要么返回别墅,想办法从双胞胎杀手嘴里能不能问出点什么,要么实行一下b计划……”
沈志成琢磨着,自己开的奔驰大g在道路上驰骋着,周围掉落的枫叶全都被一股狂风卷起。
沈志成思考了一会,还是先回宿舍取衣服赴片场之约,刘阿明和助理今天还约了他今天去见那位大导演。
现在沈志成不回宿舍睡已经很正常了,大早上回来拿东西的沈志成把自己那身衣服换了下来,穿上了昨天在步行街老板娘家推荐的那身穿搭。
那老板娘的眼光果然不错,沈志成换上衣服之后简直就跟换了个人一样,精气神都改变。
“果然,这个时候就缺个几百万的手表来衬托一下。”
沈志成扭动了一下手腕,找了个镜子看了一下,觉得这老板娘说的话的确没错,自己身上这一套衣服万把块,在上流社会不算什么,但是自己戴着一只价值不菲的手表顿时就能让别人察觉到自己的财力。
“我靠,老四,你这是干嘛去啊?打扮成这样?”
“嗯,我看是要去见英国女皇!”
“你夸张了,我看是要去见市长。”
三个人调侃了沈志成一番,又问道:“志成,昨晚那辆奔驰大g你开了之后什么感觉?”
“感觉?感觉……的确爽,不过昨晚下雨,我就没有用心去体会了。”
沈志成擦着鼻子说道,他心想昨晚我加个油命差点没了,我哪有心情去感受?
他这次又摸了摸腰间的枪,因为在城市的公共场合开枪多有不便,袖里乾坤的出现让自己弥补了手头上武器的不足,也让他这次出门稍微安心一点。
这鬼影人如其名,真的就跟个鬼一样,自己还是得小心提防才行。
赵峰三人又在讨论昨天晚上的新闻:“卧槽,昨天晚上有个疯子袭击了加油站的员工,还假扮成了他的样子企图烧死一个人。”
“真的假的,这么恐怖?”
“这神经病杀人不犯法啊,关键这个神经病还跑了,没抓住!”
“卧槽,咱们平时运送学生加油的时候得注意点了。”
沈志成走出去的时候带上了宿舍的门,三个人讨论的声音顿时消失了。
他们要是知道那个差点被烧死的人是自己,不知道会怎么想。
“我真是艹了,这鬼影别给我逮住了!不然有你好果子吃的。”
沈志成第不知道多少次咒骂这个鬼影了,有个藏在阴影里想要你命的人是真的恐怖,关键他还不敢和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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