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是我的我都要(1 / 2)
天噜噜拉!
别的先不说,就原主这个胖劲,一米六的个头,大概有140斤。
眉眼倒还过得去,鹅蛋脸,大眼睛……宽容一点儿说,也能算上“胖乎儿乎儿”的可爱。
可这“胖乎儿乎儿”的可爱,如果稍不经心,就会变成“胖乎乎”的蠢笨。
再加上原主太懒了!
也不知道收拾自己,头发几天没洗,油渍麻花的,好像都有味儿了。
洪果儿干脆把镜子翻转,往桌上一拍。
不看了!
减肥!
主意一定。
她才起身打开炕柜。
往里一看。
左右两边几乎是天壤之别。
左边是男人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的,按照颜色,一件落着一件的摆好了。
右边是女人的衣服,几乎都是团吧团吧往里一塞,不拽出来细看,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
洪果儿扒拉了两圈,也没找到一件合眼的衣服……
没办法了!
只能拽出了一件碎花衬衫,配了条肥肥大大的黄军裤,先放在一边。
再倒了两大盆热水,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遍。
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才算觉得清爽了些。
转身拉开门。
快步走进刘爱玲的房间。
开口第一句话,“咱们算算账!”
顾忆海在院里听见了。
随手把烟蒂一掸。
用鞋尖碾灭了。
也缓步进了母亲的房间……
顾家如今不富裕!
刘爱玲的房间除了比洪果儿那屋干净,基本摆设都一样。
一铺小土炕。
报纸糊的墙。
八仙桌,搪瓷缸,暖壶,炕柜,炕桌,洗脸盆……拢共就这几大件儿。
算得上家用电器的?
大概就只有手电筒了。
洪果儿也没大惊小怪。
心里早就有准备。
这家现在虽然穷,再过几年,那就是全国首富了。
可即便如此。
她也没打算扒着帅得冒泡的首富老公,做小伏低的迎合人家。
她的这种“傲娇”,大概是和人生经历有关。
穿书前。
她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16岁出来在夜市摆摊儿。
什么样的地痞流氓,酒鬼食客没见过?
什么样的架没打过?
什么同行没斗过?
她一个单身女人,一路出国做了总厨,统领着一帮后厨的老爷们,有自己名下的米其林饭店和厨师学校,甚至在国外的电视网络上,还有知名的okgshow。
成功没靠任何人。
洪果儿清咳了一声。
霸气的往椅子上一坐。
直视着刘爱玲,“如果我没记错,当初我嫁过来,是因为你家顾忆山病了,等着钱开刀,是我家凑出了500块,救了他的命?”
刘爱玲默默的点了点头。
“你逼着顾忆海娶我,可他不同意,你就带着顾忆山吊在门框上寻死!顾忆海没办法了,才把我娶进门?对吧?”
她本来就是毒舌本性。
有一说一,“是你把你大儿子卖了!哦,你现在嫌弃我了,到处说我是“作人精”,当初拿钱的时候想什么了?”
“……”
“还有,你考虑过顾忆海的感受吗?他是老大,他就活该为家人牺牲?扯淡!这事如果换做我,我宁可卖血,卖肾,借高利贷,就是不会卖家人!”
顾忆海的眼睛亮了亮。
视线耐人寻味的落到了她的身上。
“你瞅啥?”洪果儿迎上他的目光,“你也一样!为了家人?就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搭进去了?你愿意搭?我还不愿意呢!你不喜欢我,那和我结个屁婚?”
“还有你!”抬手一戳顾忆山的额头,“你个小小孩儿,才12岁,就不懂得尊重人?别管大人之间的恩怨怎么样,我毕竟是你名义上的嫂子,还出钱给你看过病,你凭什么一天对我劲儿劲儿的?连个称呼都没有?你就是欠收拾!”
刘爱玲自知理亏。
揽着小儿子没说话。
洪果儿淡淡的继续,“得!现在也不掰扯这些!既然要离婚了,那这500块钱就要还!我家日子也不富裕,这钱是四处借来的,不能白给谁!”
又霸气的补了一句,“别忘了算利息啊!”
这年月。
500块可不是小数目。
刘爱玲一下拿不出。
她的丈夫顾思诚,原先是当兵的,12年前,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失踪了,当时大儿子顾忆海才12,下面还有个八岁的女儿顾忆梅,和遗腹子顾忆山。
刘爱玲一个寡妇养大三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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